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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 菸害防制計畫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菸害防制計畫
 
說明:
一、依據「菸害防制法」、「臺北市新興菸品自治條例」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禁用電子煙實施要點」辦理。
二、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提高禁菸年齡,並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等規定,為保護學生避免菸品危害,爰訂定旨揭計畫以利學校積極推動菸害防制相關作為;並提供「戒菸教育輔導流程」,以協助學生落實戒菸行動。
三、請貴校結合相關課程與學校活動積極辦理菸害防制教育,並加強巡查以落實無菸校園。
四、檢送「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菸害防制計畫」、「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戒菸教育輔導流程」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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