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1120630
每日上學及放學時間為08:10及16:00,
上午第一節課時間為 08:10、下午第五節課為13:00、第七節課為15:10至16:00課程結束。
(一) 08:10前由學生得選擇參與早修或自主規劃運用。
每日第一節課至第七節課依學生生活輔導實施細則規定進行出缺勤登記。
(二) 為使校務推展順利,每週得擇至多一日於07:30~08:10辦理全校性集會活動,
辦理集會活動時學生應於指定時間到達指定集會地點,集會日期與時間提前公告周知。
(三) 午餐:12:00-12:25
(四) 午休:12:25-12:55。
依動靜分明原則,學生可行選擇於班級教室內進行午休或以個人為單位申請活動,包含:
至圖書館自主學習、社團集會討論及其他(如實驗、專題、小組研討、選手培訓等)。
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午休期間以靜態活動為主,
且必須依時事先提出申請,經負責單位審核通過方同意實施。
違反規定者視情節懲處並取消該學期後續申請權利。
(五) 環境清掃:利用早修時間簡易清掃,
週一、二、三、四打掃時間為14:50-15:10進行內外環境區域整潔清掃;
週五打掃時間為13:50-14:10。
未確實清掃經師長或班級幹部勸告無改善者,登記公共服務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