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就學費用(雜費)」減免申請
一、申請對象:軍公教遺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籍學生、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等。

二、申請表件:
(二) 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
(三) 並攜帶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參閱新生手冊或申請表)
三、繳交時間:113年8月23日(五)12:30前自行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四、本項補助事關自身權益,請務必於指定時間內進行繳交申請表。
113學年度「就學費用(雜費)」減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