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填表說明:
一、
二、申請時間:自114年4月2日(三)至114年4月28日(一)17:10止
三、本申請表先經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名,導師、輔導老師、課諮師簽註建議後,
請於114年4月28日(五)17:10前繳回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後亦不接受修正,請同學審慎思考。
四、轉班群之編班原則:1.特殊身分別合計人數較少的班級; 2.學生總數較少的班級;
3.與轉班群生同性別人數較少的班級; 4.班號較前面的班級。
五、選讀班群時請考慮個人對於各學科學習能力。此次為最後一次轉班群的機會,請務必審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