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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服儀規定說明

學生服儀規定

一、校服:上學進入校門著學校長、短制服、學校運動服或學校帽T、「燃燒你的松山魂」T(學校統一招標服飾)可混搭;進學禮、畢業典禮及接待外賓等重要集會應著全套學校制服。

1. 夏季制服:淡綠色短袖上衣、暗橄欖綠色夏季長褲及暗橄欖綠色裙子

2. 冬季制服:淡綠色長袖上衣,暗橄欖綠色冬季長褲,米白色V形領毛衣(或毛背心)及秋香綠夾克。毛衣穿於上衣與外套間可自行使用圍巾保暖。

3. 褲、裙以合身舒適為原則,寬窄、長短適中,內著衣物下擺不得外露。

4. 上衣(襯衫)均應繡學號。

5. 教室上課應服裝整齊、不得穿非屬於學校規定制式之衣物上課,可穿著學校制服、學校運動服或學校帽T並可混搭(教室內可著非制式薄外套)

6. 值季節變換之際,得視身體狀況,適當調整穿著學校制服,以維身體健康。

7. 重大集合如進學禮、畢業典禮及接待外賓應著全套學校制服,如穿著秋香綠外套,應將拉鍊拉至定位(第二顆鈕扣)

上述學校規定制式之衣物包含如下:

1. 校內開放上衣穿著學校認可之班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學校認可之班服」應經導師及班會共同決議後,填寫申請文件及服裝設計稿件送學務處審核同意,服裝到貨發放前將成品送至學務處拍照存檔備查,完成前述程序方為認可。每學年最多以夏冬各一式為限。服裝設計需依照學校規定標示辦理(例如松山高中LOGO、大小、位置等)

2. 遇有社團課當日,校內開放上衣穿著學校認可之社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學校認可之社服」應為本校正式核准成立之社團,經社團指導老師及社員大會共同決議後,填寫申請文件及服裝設計稿件送學務處審核同意,服裝到貨發放前將成品送至學務處拍照存檔備查,完成前述程序方為認可。每學年最多以夏冬各一式為限。服裝設計需依照學校規定標示辦理(例如松山高中LOGO、大小、位置等)

3. 考量天氣變化及學生個別特殊需求,校內進出學校開放加穿保暖衣物(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等),即個人外加衣物,必須內著校服。無法辨識校服者,進學校必須主動出示及刷驗可供辨識之在學學生證;為方便偶有遺失或未帶學生證之學生,經師長評估後協助輔以輸入學號方式登錄。不主動刷驗或惡意輸入他人學號且不配合學校指導,依不遵守公共秩序、擾亂團體秩序等或視為校外人士依規定辦理;放學出學校無須再出示學生證。

4. 除校徽及學號外,可在校服上繡社團名稱及相關圖案、英文縮寫等功能性文字或圖像,填寫申請文件及樣式送學務處審核同意。)

二、運動服裝:體育課應穿著制式之運動服裝上課。(灰色衫或藍色衫,黑褲或暗藍褲)

1. 夏季:短袖上衣、短褲。

2. 冬季:長袖上衣、長褲。

(上述制式之運動服裝包含如下:體育課開放上衣穿著學校認可之松山高中運動T(學校統一招標服飾)

三、鞋子:依教學活動性質,穿著規定之皮鞋(不含靴子)或球鞋,鞋跟()少於3公分,不得穿拖鞋進出校區,僅可於教室內穿著,穿著規定依班級公約。

四、襪子:穿著合宜的襪子。

五、書包:除松山高中書包外,可以開放單獨背個人樣式之背包/便包進入校門。

六、其它注意事項:

1. 加強學生生活及美學教育(適時修剪指甲、整理頭髮),積極宣導以自然健康、整潔衛生及經濟為原則之髮式規範。

2. 衣服宜平整,保持清潔,鈕扣扣好,破損須縫修,鈕扣脫落須補充,以維青年學生容光煥發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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