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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一次性餐具及美耐皿餐具相關說明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禁用一次性餐具及美耐皿餐具相關說明

105.06.21行政會報通過

壹、餐具相關定義

一、一次性餐具:指具有餐飲消費者一次使用且用過即丟之特性,而設計加工製成之下列產品:

()塑膠類:杯、碗、盤、內盤、碟、餐盒、湯匙、刀、叉、攪拌棒、杯水及塑膠瓶裝水。

()紙類:杯、碗、盤、內盤、碟及餐盒(扁紙杯除外)

()竹製及木製類:免洗筷、竹製餐盒、竹叉、竹製攪拌棒及木製餐盒。

二、美耐皿餐具:指以三聚氰胺-甲醛樹脂製成,供餐飲消費者使用之杯、碗、盤、碟、餐盒、筷子及湯匙。

三、環保餐具:指以陶、瓷、玻璃、不銹鋼等材料製成,使用後可經清洗重複使用之杯、碗、盤、碟、餐盒、筷子及湯匙。

貳、餐點販售規範

一、早餐品項

()因禁用一次性餐具,餐點以紙袋盛裝,不提供叉子或其他一次性餐具。

()可自行攜帶環保餐具盛裝,但不可自行攜帶一次性餐具前往購買。

二、午餐與點心

()使用本校環保餐具,販售午餐品項;或由學生自行攜帶環保餐具,自行回家洗滌。

()若使用本校環保餐具,統一交由熱食部廠商回收清洗處理。

()用餐完畢,於每日固定時間清點數量後,交由熱食部處理。

 

三、飲料

()購買師生需自備環保水壺或環保杯,至熱食部盛裝飲料。

()熱食部與師生皆不可使用紙杯或一次性餐具盛裝購買飲料。

()校園內禁止販售瓶裝水與罐裝水,請師生自備環保杯至飲水機取用。

四、其他事項

()合作社協助販售不銹鋼環保餐具(環保筷與環保湯匙)

()點心販售部分,廠商需使用紙袋、本校環保餐具或師生自備之環保餐具盛裝。

參、相關規範

一、除回收場之洗手台外,禁止同學於洗手台清洗餐具,以避免校園洗手台被菜渣或油汙堵塞。

二、為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並落實校內垃圾減量,請師生避免外訂餐盒或飲料,造成校園垃圾增量情況。

三、超過50人以上之會議或研習,請事前預訂環保餐具餐盒業者餐點,或向本校熱食部預定。

四、校慶、體育競賽、防災演習、大型研習及人數不滿50人之研習,經機關首長同意後,可不在此限。

五、租借本校場地之主辦單位,本校應事先主動告知主辦單位配合禁用一次性   及美耐皿餐具,若經管理單位勸導仍拒不配合者,應拒絕租借場地予該主辦單  位至少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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