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設籍南港區滿1年(含)以上之各組優秀學生(不以低收、中低收入戶為必要)。
二、申請期限: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高中(職)組: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名額共10-20名,獎學金金額3,000元)
*各組名額得由臺北市南港區民俗委員會視經費及申請情況調整。
*各組各科成績不得有任一科不及格。
*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學組:各一年級學生得檢具前一學年度原就讀學校之相關成績單及文件提出申請。又如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者,不得申請。
四、應繳文件
1.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2. 最近三個月之戶籍謄本正本1份(申請人個人部分,勿省略記事)。
3.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前項文件請依序裝訂後,以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8樓南港區公所人文課呂先生收」,如有證件不全或不實者,概不受理。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及臺北市南港區公所官網(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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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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