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
(一)請多利用網路及行動電話認證機制登入報稅系統,辧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二)申報期間自本年5月4日起至6月1日止,6月1日(結算申報截止日)收件時間延長至當日 晚間7時。
(三)網路申報相關附件寄送期間:本年6月11日前。
(四)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21.3萬元,較113年度之21萬 元,增加3千元。
(五)自114年1月1日起,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額提高至18萬元,並維持排富規 定。
(六)試管嬰兒療程相關醫療費用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核准補助者,納稅義務人得於核准後 就該等醫療費用,減除接受政府補助及受有保險給付部分,列報支付費用年度綜合所得 稅之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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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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