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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4-1警察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資訊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為營造安居樂業的社會,讓孩子平安長大及感謝警界辛勞,鼓舞警察士氣,特訂定本辦法。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備註】

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份
就讀大學、大專組一年級新生,請用高中職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單申請
CD高中職組,請檢附大學在學證明書證明目前在學。(適用於每年9月申請時)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三、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四、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大學組:每學期29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專科組:每學期6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高中組:每學期31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高職組:每學期24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大專組 :每學期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高中職組:每學期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勵及獎助學金名額之分配,由審查委員於審查會前訂定之。

五、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覆申請)
01、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02、由各級學校推薦。 

六、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缺件者不接受申請)
01114年第一學期成績單影本、申請大專組(ABE)請檢附在學證明書,申請高中職組(CDF)請檢附學生證影本(證明目前在學)

02、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03、戶口名簿影本。(省略記事)

七、申請期間:115 03 16 日起至 115 04  20 日止逾時不收。(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6480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52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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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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