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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115年第1次「獎助學金」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與條件:

需同時具備以下五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具有本國籍,且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者。

()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之學生,且申請時仍於學籍內,不含軍警校、空中大學、大學在職專班及研究所。五專或七年一貫學制者,前三年級列為高中職組。

()學習成績:申請人在學成績前一學期(本次為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總平均達70分,且操行75分以上。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家庭狀況:

(1)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2)特殊情形: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3、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4、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二、申請文件:

()「大鵬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自傳」正本一份,至少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推薦函」正本一份,由就讀學系主任、班級導師、輔導老師、專業科目老師、社福機構社工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申請時之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前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正本一份。

()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前年度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一份。

()申請當時學期之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除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若家中成員或申請者本人罹患重大疾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章及醫師印章。

()清晰之郵局、銀行帳戶封面影本(限申請人本身之帳戶,並請加蓋印章或簽名),申請人若未開立金融帳戶,得用監護人帳戶影本代替。

(十一)特殊表現之證明。如:技能或特殊才藝優異之獎狀、獎牌,熱心公益及特殊表揚事蹟,求學時已考取各類證照資料等,並自行列表分類及逐條詳細說明特殊表現之內容、附上證明文件,若未列表或分類不清、未附上相關介紹及證明文件,或無法辨識等情況恕不予採信。

三、獎助學金獲獎金額:

高中()組:每名獎助學金:10,000元,視募款情況,預計至少名額:10名。

大學()組:每名獎助學金:15,000元,視募款情況,預計至少名額:10名。

四、申請方式: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50320日前郵寄至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五、審查公告:

審查結果將於1150511日公告,後續亦會以郵寄、電話或電子信箱等方式通知申請人獲獎及相關事宜。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教育部圓夢助學網(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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