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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中

最新消息

爆竹煙火施放安全事項

{{ $t('FEZ002') }} 庶務組|

爆竹煙火施放安全事項:

一、勿於校園內施放爆竹煙火。

二、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已禁止本市河濱公園施放爆竹煙火。

三、12歳以下兒童放爆竹煙火時需有陪同,並禁止施放飛行類、升空類、摔炮類等。

四、勿於大眾捷運系統、高架道路路權範圍內、古蹟、醫院、護理之家等機構附近施放。

五、可至消防局網站下載相關宣傳及電子音效等資源。

    網址:https://reurl.cc/LpX1N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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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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