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市府114年2月21日府授人給字第1143001304號函及114年3月6日府授人給字第1143001724號函計達。
二、為照護關懷退休人員,鼓勵走出戶外,鍛鍊健康身心,市府提供各機關所轄場館設施票價比照該場館設施提供65歲以上長者之優惠措施方案。
三、茲因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所轄貓空纜車(總序號 83、場館設施序號D-10)票價調整,爰修正旨揭優惠一覽表之「一般票價」及「持退休證享65歲以上優惠票價」資料。
四、上述優惠方案自114年2月21日將實施期間展延至115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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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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