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
「國立臺灣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人才甄選入學」
校內推薦報名方式及資格說明
壹、依據:國立臺灣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人才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貳、報名資格: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二項條件。
一、本校高三應屆畢業生,或合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學士班報考規定者。
二、於各專門學科領域或專業技術領域已顯現卓越表現、極高天份及優異才能,並可檢具符合「報名資格學系規定」訂定足資證明具有前項之才能證明者(請查閱簡章第10頁至第26頁)。(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另依簡章之規定辦理。)
參、推薦人數:各學系限定各高中學校推薦人數、報名資格規定、甄選項目及聯絡資訊:請查閱簡章第11頁至第27頁。本校每位學生限推薦至1個學系組,經校內評選後推薦報名。
肆、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111年10月4日(二)至111年10月28日(五)中午12:10時止,逾時不予收件,請務必把握報名時程。
二、報名應繳資料:請於報名時間截止前備齊以下資料之書面資料及其電腦檔案(PDF檔),一併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一)校內推薦報名表(於公告附件處下載,請填妥並確認完成每項文件檢核後繳交紙本資料)
(二)照片(最近6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之彩色大頭照,請繳交JPG檔)
(三)各系應繳交之資料(各系校內推薦報名表中所列之所有資料,請繳交 PDF 檔)
※ 報名資格除各項成績由註冊組審核外,其他資格證明文件需一併檢附。
(四)在學證明(請提早至註冊組申請,請繳交PDF檔)
(五)高中歷年成績單正本(提早至註冊組申請,請繳交PDF檔)
(六)專門學科領域或專業技術領域之大學教授、就讀高中學校之教師或相關人士之推薦函2封以上。
※ 有關教師推薦函,請依各系規定格式下載填寫。
(七)可資證明特殊才能或獨特潛力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詳見簡章第5頁,請繳交PDF檔)
※ 依簡章規定,上述單一項目之檔案大小以5MB為限。
※ 以上相關資料正本及掃瞄之檔案請自行留存以備未來甄選及相關作業需要。
伍、校內推薦名單會由學校統一通知。
相關表件下載:
臺大112年特殊選才簡章
本校校內報名表(.PDF)
本校校內報名表(.odc)
112年特殊選才推薦函
低收中低收免繳申請書
造字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