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性館藏的處理 | ||
限於館藏空間並為維護館藏品質,升學教科書、有違教育目標的資料及複本超過第四本者,不予蒐藏。 |
選書工作者的職責 | ||
1、讀者推薦實施方式: (1) 各科教學研究會集思廣益,推薦有益教學或適合學生閱讀的書籍及非書資料,經學科召集人整理後,填寫 薦購書單。 (2) 圖書館將薦購單分發給各班填寫,由導師過濾整理後,再由各班圖書股長交到圖書館。 (3) 圖書館服務台放置薦購書單,方便全校師生隨時推薦使用 2、由校長聘請各處室主任、有關組長及各科教學研究會召集人,組成圖書館工作推展委員會,負責最後審書事 宜。 3、擬定採購計畫,提交圖書館工作推展委員會議審議,並依年度採購經費,列出「優先採購書單」及「待購書 單」。 4、通過之採訪書目(資料)按行政體系,交由總務處等單位,進行採購或索贈。 5、圖書選擇的原則: (1)注重需求導向及供應制度,強調價值導向及檢查制度。學校是教育的場 所,教育的目的在變化氣質,教導 學生修身養性、見賢思 齊,使其行為趨善避惡。因此價值導向與檢查制度優於需求導向與供應制度。 (2)圖書的選擇依據學校發展特色,配合高中教育之目標與功能為第一優先。除非經由教學研究會推薦或流通 統計,讀者經常借閱的 圖書可購複本外,盡量減少選購複本書。 (3)拓展與其他社教機構的交換或合作關係,利用資源,以補益本館所藏的不足。 (4)有計畫的選擇圖書,即使經費一時不足,亦編製「待購書目」,以備有經費時即可選購。 |
館藏淘汰 | ||
1、時間:每學年度結束時,暑假期間進行盤點及報廢工作。 2、方法:依館藏資料淘汰原則,將館藏資料取出彙整造冊。依所核定資料於登錄簿蓋上「註銷」圖記,並於自 動化系統中註明報廢。最 後移交總務單位處理。 3、核定人:由圖書館主任做最後審查,陳請校長核定。 4、淘汰率:館藏資料每年淘汰率,以不超過百分之三為原則。 5、本館館藏資料淘汰原則如下: (1)過時且無史料價值的小冊子。 (2)已有新版之舊版參考工具書(若舊版仍具有參考價值者加以保留之)。 (3)沒有學術性,或未被索引、摘要收錄的期刊。 (4)零星單期之期刊、報紙。 (5)兒童書刊。 (6)高級中學以下教科書、升學參考書。 (7)殘缺、破損以致無法閱讀,且不堪再次修補裝訂者。 (8)圖書資料估計修補、裝訂之費用高於現仍銷售之書價者。 (9)過多之複本。 (10)各單行本已有彙編者。 (11)較少參考價值者。 (12)違反著作權法者。 (13)影像、聲音模糊之視聽資料。 (14)經圖書清點,三年以上仍未尋獲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