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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國公罪(正式法律用語:普遍管轄權)乃指無論被控犯罪之人的國籍、居住國或與起訴國關係如何,即使該罪行是在起訴國領土之外犯下的,該國也可以對該人行使刑事管轄權,例如前幾年橫行於索馬利亞的海盜即是犯了這個罪(海盜罪);但有個行為,雖不是萬國公罪,但在全球各國家中都可能不會同意這個行為,也不會讓這個行為合法,你知道是甚麼嗎?答案就是酒後駕車

 

另外有鑑於酒駕日益嚴重,侵害國人生命與家庭權利日益嚴重,爰修法加重處分,最高可處以死刑

109年第36週內政統計通報取締酒駕概況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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